淵海子平【卷二】

目錄:看命入勢、正官論、 論官星太過、 論偏官即七殺、論七殺即偏官、論印綬、論正財、 論偏財、 論食神、 論倒食、論傷官、論劫財、論羊刃、論刑合、論福德秀氣、 論雜氣、論日貴、論日德、論日刃、論魁罡、論金神、論時墓。

【看命入勢】
五行提綱
凡看命,排下八字,以日干為主。取年為根,為祖上財產,知世派之盛衰。取月為苗,為父母,則知親蔭之有無。日干為己身,日支為妻妾,則知妻妾之賢淑。時為花實,為子息,方知嗣續之所歸。法分月氣深淺,得令不得令。年時露出財官,須要身旺。如身衰財旺,反破財傷妻。身旺財多財亦旺,則多稱意。若無財官,次看印綬得何局勢,吉凶斷之,學者不可拘執,更不可不知通變也。

【正官論】
夫正官者,甲見辛之類。乃陰見陽為官,陽見陰為官。陰陽配合成其道也。
大抵要行官旺鄉,月令是也。月令者,提綱也。看命先看提綱,方看其餘。既曰正官,運復行官旺之鄉,凡事則有成,不宜行傷官之地。行財旺之鄉,皆是作福之處。

正官乃貴氣之物,大忌刑衝破害,及年月時中皆有官星隱露,恐福渺矣。
又須看年時上別有何者入格,作福會處,方可斷其吉凶。苟一途而執取之,則不能通變,必有差之毫釐,謬以千里之患。
經曰:通變以為神者是也。

正官或多,反不為福,何以言之?蓋人之命宜得中和之氣,太過與不及同。中和之氣為福厚,偏黨之剋為災殃。既用提綱作正官,年時支干位或有一偏官,便難矣,不可不仔細以輕重推測也。

又曰:於月令得之是也,喜身旺印綬。如果用辛官,喜土生官,最怕刑衝破害,羊刃七殺為貧命。如時干逢殺,乃官殺混雜,蓋四柱有刑沖破害,皆不為貴命看。官來剋我,我去剋官,均不為害。一位若兩官不妨。若月令中有正官,時干支有偏官,便難以正官言之。

且如甲用辛為官,生於八月中氣之後,金旺在酉,故謂之正官。如天干不透出辛字,卻地支有巳酉丑,雖不生於八月中氣之後,亦可言官。大要身旺,時辰歸於甲木旺處。如歲時透出正官,地支又有官局,卻不拘八月中氣之後。

大率官星,須得印綬身旺則發。若無傷官破印,身不弱者,便為貴命。如命中有官星而行傷官之運,則不吉,必待印綬、官星旺運可發,必得官。

論官星太過
如壬癸生人,四柱是辰戌丑未巳午,天干不露官星與殺,則官殺暗藏於中為多。若四柱原有制伏為好,若無制伏,須行木運與三合木局亦好。大凡官星多則雜,務要除而清之,乃可發福。官鄉多反行官運,亦不濟事。

論偏官即七殺
夫偏官者,蓋甲木見庚金之類。陽見陽,陰見陰乃謂之偏官,不成配偶。
經言:二女不能同居,二男不可並處是也。
偏官即七殺,要制伏。蓋七殺偏官即小人,小人無知多凶暴,無忌憚,乃能勞力以養君子。而服役護御君子者,小人也。惟是不懲不戒,無術以控制之,則不能馴服而為用。
故楊子曰:御得其道,則馴服或作使;御失其道,則徂詐或作敵,小人有徂詐也,要控御得其道矣。若失控御,小人得權,則禍立見矣。
經曰:人有偏官,如抱虎而眠,雖借其威足以懾群畜,稍失關防,必為其噬臍,不可不慮也。

如遇三刑俱全,羊刃在日及時,又有六害,復遇魁罡相沖,如是之人,凶不具述。制伏得位,運復經行制伏之鄉,此大貴之命也。苟於前者,凶神俱聚,運遊殺旺之鄉,凶害有不可言者,可知也。

如有一殺,而制伏二三,復行制伏之運,反不作福。何以言之?蓋盡法無民,雖猛如狼,不能制伏矣,是又不可專言制伏。要須輕重得所,不可太甚,亦不可不及,須仔細審詳而言,則禍福如影響也。

又云:有制伏則為偏官,無制伏則為七殺。譬諸小人,御之得其道則可使,失其道則難敵,在吾控制之道何如耳。凡見此殺,勿便言凶。殊不知帶此殺者,多有貴命。如遇三刑、六害或羊刃、魁罡相沖,如是之凶,不可謂之制伏。但運行制伏,此貴人命也。苟如前,凶神俱聚,其運復行殺旺之鄉,禍不可言。

大抵傷官七殺,最喜身旺,有制伏為妙。原有制伏,可行殺旺之運;原無制伏,可行制伏之運。身旺化之得為偏官,身弱無制伏則為七殺。制伏復行制伏運謂之太過,則為偏官無餘者矣。月中之氣怕沖刑羊刃,其本身弱,若殺強則恐難制。如身強殺淺,則是假殺爲權刃,或七殺不怕刑沖,宜詳之。

論七殺即偏官
夫七殺者,亦名偏官。喜身旺合殺,喜制伏,喜羊刃;忌身弱,忌見財,忌無制。身旺有氣為偏官,身弱無制為七殺。凡有此殺,不可便言凶,有正官不如有偏官,多有巨富大貴之人,身旺合殺為妙,如果以庚為七殺,喜丙丁制之,乙合之,謂之貪合忘殺。

七殺卻宜制伏,亦不要制之太過,蓋物極則反爲禍矣。身旺又行身旺之運為福,如身弱又行身弱之鄉,禍不可言。四柱中原有制伏,喜行七殺運;原無制伏,七殺出為禍。如行身旺鄉,更有羊刃,貴不可言。但忌財旺,財能生殺故也。歲運臨之,身旺亦多災,身弱尤甚。

甲申、乙酉、丁丑、戊寅、己卯、辛未、癸未,此七日坐殺,性急伶俐,心巧聰明。如見殺多者,主人凶夭貧薄,月見之重,時見之輕,何也?曰:七殺只一位見之,如年時再見,殺多為禍,卻要制伏之鄉。又要身旺,有制伏為權,最怕沖刑羊刃,大凶。

時上七殺只一位,要本身旺,如年月日時上處有制伏為福,卻要行殺旺運,三合得地亦發。若無制伏,則要行制伏為福,行殺旺運無制伏,則禍。作時上七殺,卻不怕羊刃,而亦不畏沖。

如辛丑、乙未、乙卯、丙子,此命身旺,生於六月之中,歲干透辛丑為殺,喜得丙子合辛丑七殺,乃貴而有權。

又如甲午、丙寅、庚子、丙子,此命身弱,見火局又見月令丙寅七殺,時又見丙子,火剋庚金,金死於子,身弱殺旺,又無制伏,宜乎帶病貧薄。

如丁巳、戊申、壬子、戊申,此命身旺,見二戊爲七殺,引歸於巳。丁與壬合,戊與癸合,金又長生於巳,戊祿在巳,乃是壬戊二字俱旺,所以貴也。

論印綬
所謂印,生我者即印綬也。
經曰:有官無印,即非真官;有印無官,反成其福。何以言之?大抵人生得物以相助、相生、相養,使我得萬物之見成,豈不妙乎。故主人多智慮兼豐厚。

蓋印綬畏財,主人括囊。故四柱中及運行官貴,反成其福,蓋官鬼能生印。只畏其財,而財又能傷我。

此印綬之妙者,多是受父母之蔭,承父母貲財,現成安享之人。若又以兩三命相並,當以印綬多者為上。又主一生少病,能飲食。或若財多乘旺,必多淹留。雖喜官鬼而官鬼多或入格,又不可專以印綬言之。
假如甲乙日得亥子月生,丙丁日得寅卯月生,戊己日得巳午月生,庚辛日得辰戌丑未月生,壬癸日得申酉月生者是也,其餘以類言之。

最怕行印綬死絕運,或運臨死絕,復有物以竊之,即入黃泉,不可疑也。

夫印綬者,生我之謂也,亦名生氣。以陽見陰,以陰見陽爲之正印;陽見陽,陰見陰謂之偏印。喜官星生印,忌財旺破印。
如甲人生亥子月中,水為印,忌火傷官,忌土破印。要行生旺之鄉,怕行死絕。若行死絕之地,或有物以傷之,則危矣。印綬之人智慮,一生少病,能飽食豐厚,享現成財祿。若兩三命相並,當以印綬多者取之,最忌財來乘旺,必生淹滯。若官鬼多或入別格,又不可專以印論。

大凡月與時上見者為妙,而月上最為緊要。先論月氣之後有生氣,必得父母之力;年下有生氣,必得祖宗之力;有時上見之有生氣,必得子孫之力,壽元耐久,晚景優遊。

如帶印綬,須帶官星,謂之官印兩全,必為貴命。若官星雖現成得父母力,為福亦厚也。須行官運便發,或行印綬運亦發。若用官不顯,用印綬為妙,最怕四柱中歲運臨財鄉以傷其印。若傷印主破家,離祖出贅。又臨死絕之地,若非降官失職,必夭其壽。

且如戊戌、庚申、癸酉、庚申。此命癸日生於七月中氣之後,月時皆有庚申,自坐金庫,所以印綬為貴。歲干又透出戊官,謂之官印兩全,極為貴命。

且如癸亥、癸亥、甲寅、甲子。此日用癸為印,印卻旺,緣無官星相助,發福不厚也。

且如甲寅、庚午、戊戌、壬子。此日戊用丁為印綬,有寅午戌火局為好。不合時上壬子水旺,財能沖印,所以失明。生氣是丙丁火,屬木故也。

且如己卯、丁卯、丙辰、壬辰。此命用卯為印,癸為官,年月在卯,日時在辰,所以官印兩全,少年清貴。至四十二、三歲癸亥運亦不妨,至庚申年,水七殺生於申,乃被庚申破印,故不吉也。

論正財
何謂之正財?猶如正官之意是。陰見陽財,陽見陰財。大抵正財,吾妻之財也,人之女貴財以事我,必精神康強,然後可以享用之。如吾身弱,且自萎懦而不振,雖妻財豐厚,但能自視,終不可一毫享用。故財要得時,不要財多。若財多自家日主有力,可以勝任,常化作官。

天元一氣羸弱,貧薄難治,是樂於身旺,不要行剋制之鄉,剋制者,官鬼也。

又怕所生之月令,正吾衰病之地。又四柱無父母以生之,反則又見財,謂之財多不喜。力不住財,禍患百出,雖少年經休囚之位,故不如意,事多羈絆。或中年,或末年復臨父母之鄉,或三合可以助我者,則勃然而興,不可御也。

倘少年乘旺,老在脫局,不惟窮途悽惶,兼且是非紛起。蓋財者,起爭之端也。若或四柱相生,別帶貴格不值空亡,又行旺運,三合財生,皆是貴命。其餘福之深淺,皆隨入格輕重而言之。
財多生官,要須身健。財多盜氣,本身自柔,年運又或傷財,必生奇禍。或帶刑沖七殺,凶不可言也。

又云:正財者,喜身旺印綬,忌官星、忌倒食。忌身弱、比肩劫財。不可見官星,恐盜財之氣也;喜印綬能生身,主弱故也。

且如甲日,用己為正財,如身弱,其禍立至。凡人命帶財下生須出富家,不螟蛉必庶出,或沖父母。身旺無劫財,無官星為妙。

若命中有官星得地,運行喜財多生官;如有財星得地,運行忌見官星,恐剋其身,怕身弱也。大抵財不論偏正,皆喜印綬,必能發福。

如辛丑、丁酉、丁巳、丁未,此命丁日身坐財之地,又見巳酉丑金局,故主財旺。蓋丁得木庫居未,生丁火,故身旺,能任其財。運行東南方,宜乎巨富。丁用壬官,用庚金為財生壬官,身入旺鄉,必能發福。

凡用財不見官星為妙。
又如庚申、乙酉、丙申、丙申。此命丙日見三申為財,豈不美哉。丙用癸官,用辛為財,見三申一酉為財,故旺。蓋嫌日弱,火病申死酉,乃為無氣,運行酉方金鄉,身弱太甚,財旺生鬼,敗剋其身,故不能勝其財,所以貧也。

又如乙卯、癸未、辛酉、戊子。此命辛日坐酉,年乙坐卯,身與財俱旺,又得癸未食神,戊子印綬助之,宜乎巨富貴也。

又如戊子、丁巳、甲辰、丙寅。此命甲日生於四月下旬,並透出丙丁火生其月中之戊土,時又歸祿於寅,故財旺矣,然甲木身亦旺。早年行戊午、己未運,運通。行辛酉運,乃見官星則凶。壬戌運有壬剋丙,傷官食神之中,失官去財,死喪合家。值五十九歲入癸亥身旺運,稍可安逸。六十五歲逢壬辰年死矣。
初運傷官見財,格取戊土為財,所以戊午、己未二運大旺,生土故財厚矣。及至庚申、辛酉,西方見官,故凡事費力。雖癸亥為甲木之印綬,然亦忌水沖火,亥中又有壬水,壬辰透出壬水,運中命中原有之辰,死無疑矣。凡傷官見財格忌見官星,只喜見財,若財格要見。大忌壬水剋火,則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財也。

論偏財
何謂之偏財?蓋陽見陽財,陰見陰財也。
而偏財者,乃衆人之財也,只恐兄弟姐妹而奪之,則福不全。若無官星,禍患百出。
故云:偏財好出,亦不懼藏,唯怕有以分奪,及空亡耳。有一於此,官將不成,財將不保。
經曰:背祿逐馬,守窮途而悽惶也。

財弱亦待曆旺鄉而發榮,財盛無鬼住而不妙,且恐身弱無力耳。偏財主人慷慨,不甚吝財,唯是得地,不止財豐,亦能旺官,何以言之?蓋財盛自生官矣,但等行官鄉,爲人有情而多詐。蓋財能利己,亦能招晦。運行旺相,福祿俱臻,只恐兄弟太旺,必多破壞,亦不美。

財多須看財與我之日干強弱相等,行官鄉便可發祿。若財盛而身弱,運至官鄉是既被財之盜氣,複被官之剋身,非惟不發祿,亦防禍患。如命四柱中原帶官星,便作好命看。若四柱中兄弟輩出,縱入官鄉,發祿必渺矣。
故曰:要在識其變通矣。

論食神
食神者,生我財神之謂也;如甲屬木,丙屬火,名盜氣,故謂之「食神」。何也?殊不知丙能生我戊土中食丙之戊財,故以此名之也。
命中帶此者,主人財厚食豐、腹量寬洪、肌體肥大、優遊自足、有子息、有壽考。

恒不喜見官星,忌倒食,恐傷其食神。
喜財神相生,獨一位見之,則為福人;然終亦不清。卻喜身旺,不喜印綬,亦恐傷其食神也。如運得地,方可發福;大概與財神相似。
如己未,己巳,丁未,辛丑,丁見己為食神,有一丑巳合起金局得之為財;又喜身不弱,所以有官亦有壽也。

如乙巳,乙酉,癸酉,乙卯,此命見三乙為食神,見巳酉丑合局為印綬,又有三乙化為傷官。癸用乙為食神,被金局來剋乙木,再被三乙木並卯旺剋我官;所以名利都無成也。

論倒食
夫倒食者,沖財神之謂也;一名:吞啗煞。用財神大忌見之,用食神亦忌見之。倒食者,如甲見壬之類。如甲見丙為食神,能生土財;然壬剋丙火,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財,所謂甲用食神,大忌見之。凡命中帶此二者,主福淺壽薄。

又見庚為七殺,得丙丁火制之,怕見水,反為禍矣!凡命中犯此者,猶尊長之制我身,不得自由也。作事進退悔懶、有始無終、財源屢成屢敗、容貌攲斜、身品矮小、膽怯心慌,凡事無成也。

如丁未,丁未,己亥,丁卯,此命己亥日,己臨亥上,身弱於亥;加以亥卯未木局剋身,年月時透出三丁食己。幼年行南方運,賴火生土,身猶旺;纔交乙巳運,為己之七殺,引出亥卯未木局,歲運癸亥,所以死矣!此命非但倒食七殺之禍,而癸亥年與生殺壞印之說同義也。

如甲戌,丙寅,甲戌,壬申,此命甲戌日,甲見丙食神,生於正月,甲木旺,身與食神俱旺,本是貴命;不合時上壬申,壬水傷其丙火,申金沖其寅木;又申中有庚七殺,所以利名無成。行己巳運金生之地,庚金為七殺,又見子水,死於非命。

論傷官
傷官者,其驗如神。傷官務要傷盡;傷之不盡,官來乘旺,其禍不可勝言。傷官見官,為禍百端。倘月令在傷官之位,及四柱配合作事,皆在傷官之處;又行身旺鄉,真貴人也。
傷官主人多才藝、傲物氣高,常以天下之人不如己;而貴人亦憚之,眾人亦惡之。運一逢官,禍不可言;或有吉神可解,必生惡疾以殘其軀;不然運遭官事。如運行剝官,財神不旺,皆是安享之人。
仔細推詳,萬無一失矣。

又云:傷官者,我生彼之謂也;以陽見陰,陰見陽,亦名盜氣。印綬若傷盡,不留一點;身弱忌官星,不怕七殺。如甲用辛官,如丁火旺,能生土財;最忌見官星,亦要身旺。若傷官不盡,四柱有官星露;歲運若見官星,其禍不可勝言。若傷官傷盡,四柱不留一點;又行旺運及印綬運,卻為貴也。

如四柱中雖傷盡官星;身雖旺,若無一點財氣,只為貧薄。如遇傷官者,須見其財為妙;是財能生官也。

如用傷官格者,支干歲運,都要不見官星;如見官星,謂之傷官見官,為禍百端。用傷官格局,見財方可用。

傷官之殺,甚如傷身七殺,其驗如神。年帶傷官,父母不全;月帶傷官,兄弟不完;日帶傷官,妻妾不完;時帶傷官,子息無傳。其餘傷官,務要傷盡,則吉,見財方可。

輕則遠竄之災,重則刑夭之難。傷官有戰,其命難存。若月令在傷官之位,及四柱相合,皆在傷官之處;如行身旺鄉,貴命也。
傷官之人,多負才傲物,常以他人不如己;君子惡之,小人畏之。逢官運,無財救,必主大災;不然主暗昧惡疾,以殘其身;或運遭官刑矣!如四柱雖傷盡官星,身弱逢財運發福,是為傷官見財。
仔細推詳,萬無一失。

又云:四柱有官而被禍重,四柱無官而被禍則淺。大凡四柱見官者,或見傷官而取其財;財行得地則發,行敗財之地必死。如運支內無財運,干虛露亦不可也。
如乙亥,己丑,丁亥,庚戌,丁以壬為官。丑戌本為傷官,只是丑為金庫,又時上有庚字作財;此人行申酉限如意,入金脫氣遂死矣!大抵傷了官星,行官運則災,太歲亦然。

論劫財
亦名:逆刃,如乙見甲為劫財。
乙以庚為夫,見丙剋庚,故剋夫;男命則剋妻。五陽見五陰為敗財,主剋妻害子。五陰見五陽為劫財,主破耗、防小人,不剋妻。乙以戊己為財,甲見奪己壞戊;丁以庚辛為財,丙能奪辛破庚;類如此也。

兄見弟,弟能敗兄之財,奪兄之妻。弟見兄,兄能劫弟之財,而不敢取弟之妻。財者,人之所欲,方令弟兄見之,多有爭競,如夷齊能幾人。男命見劫財多剋妻,女命見傷官多剋夫。此極論也。

論羊刃
夫羊刃者,號天上之凶星,作人間之惡殺,以祿前一位是也。如甲祿在寅,卯為羊刃。喜偏官七殺,喜印綬。忌反伏吟,忌魁罡,忌三合。
何謂羊刃?甲丙戊庚壬五陽有刃,乙己丁辛癸五陰無刃,故名陽刃。

如命中有刃,不可便言凶。大率與七殺相似,凡有刃者,多主富貴人,卻喜偏官七殺。然殺無刃不顯,刃無殺不威,刃殺俱全,非常人有之。大要身旺,運行身旺之鄉,不要見傷官刃旺運。若命內原有殺刃,歲運又逢之,其過非常。若命有刃無殺,歲運逢殺旺之鄉,乃轉生而反成厚福。如傷官財旺,身弱殺旺最可忌也。

如庚申、己卯、甲寅、丙寅,此命甲日見卯為刃,庚為七殺。七殺本傷身,卻藉卯中乙木以配合,其殺有情,則殺不能傷身,正是甲以乙妹妻庚之義。其身旺南方運,所以為貴。
又如戊午、戊午、戊午、甲寅。此命殺刃全,而又以午火為印,所以為貴。
喜忌篇云:戊日午月,勿作刃看;歲時火多,卻為印綬。

又如辛酉、甲午、戊子、甲寅。此命殺刃兩全而有印綬,不合年干傷官透出,運行辛卯,犯傷官原有之辰,壬為財,是壬辰歲因事投水而死。壬水剋火印,又生甲之七殺,謂之生殺壞印。即此命見辛為傷官,運行辛卯忌見官,午中丁火為印綬,最忌傷官與財相見,緣水生木剋身也。

又如癸未、乙卯、甲子、己巳。此命卯刃癸印,不合時上己巳破印。運行辛亥,亥卯未合起羊刃,辛酉年,辛金又旺於酉,沖起卯刃。二辛則太過,金多見甲,身雖貴亦遭刑也。然雖見辛為貴,所忌羊刃,不可一合一沖也。

論刑合
刑合者,刑中帶有合者是也。
如人命犯之,多因酒色喪家成病,至於耽迷不醒,乃神迷之也。如十八格中有合祿合格者,何謂也?是乃癸用戊官,戊祿在巳,不見巳字,但見寅刑,但巳酉丑合,此乃見不見之形,所以貴也。如此者,皆見於前,所以凶也。

且如丙子、辛卯、丙子、辛卯,此命年月日時俱帶刑合,為子水沖丙火兼身又弱。二十六交甲午,三十六交丙申年,太歲並在羊刃之上,有二子沖午,其刃刑俱合,所以因酒淫泆而亡也。

又如己巳、己巳、甲寅、己巳。此命身旺財旺,身入長生,故為入格。不合帶刑合太重,交癸亥沖巳,而飲酒耽色,遂患痼疾而死。

又如乙卯、癸未、戊戌、癸丑。此女人命,戊戌日生於六月中旬,歲干透出乙字,戊日見之為官,地支亥卯未木局生戌中之火,為戊之印綬,官印兩全。只不合癸丑時,癸水沖戌中之火,丑中辛金傷官兼刑合重為戊用,乙官在歲干旺矣。

論福德秀氣
福德秀氣,專用其日主。
且如乙巳、乙酉、乙丑是也。乙用庚官,露出殺喜制,喜印綬,不喜生於八月之中,恐露其殺。卻喜行印綬官旺運,便能發福。苟四柱中露出辛殺須制伏。
如丁巳、丁酉、丁丑,是壬為官,喜金旺生水,亦不喜生於八月,因火死在酉,卻喜行官旺運,便可發福。亦不要露殺雜其官,為壽不耐久。
己巳、己酉、己丑,是用甲木為官,巳酉丑金局,皆傷其官,亦名盜氣,何以為吉?雖然喜得金局,能生水財,亦不要四柱見火,恐傷金局,卻喜行財運便發。
癸巳、癸酉、癸丑是用金神為印,見巳酉丑金局能生癸水,不喜生於四月,水絕於巳,雖然金生在巳,以金能生水,亦不能絕,得官印運便能發福。最不喜火財,恐傷金也。大抵與印綬相似,各有例於後。

論雜氣【辰戌丑未】
雜氣者,蓋謂辰戌丑未之位也。
辰中有乙戊癸字,戌中有辛丁戊字,丑中有癸辛己字,未中有乙己丁字,此四者,天地不正之氣也。且如甲則鎮於寅位,陽木之垣;乙專鎮於卯,皆司春令,而穿東方之氣。辰為東南之隅及春夏交接之界,受氣不純,稟命不一,故名雜氣也,丑未戌亦然。
還看六甲何如以論之,假日干是甲,而得丑月,貴既在中,辛則正官,癸為之印綬,己則為正財,不知用何者為福,要在四柱中看透出是何字,隨其所出而言其吉凶。

有如前說法,但庫中物皆閉藏,須待有以開其扃鑰,方言發福。所言開啓鑰者,何物也?乃刑衝破害耳。
如四柱中原有刑衝破害,復行此等運氣,則刑衝破害多反傷其福。大抵雜氣要財多,便是貴命。若年時別入他格,當以他格例斷之。
蓋此乃天地之雜氣,不能純一,故少力耳。別格專於時年乃重事,看命須審輕重,以取禍福。先論重者,次言輕者,百發百中矣。其他當以此言類之。

論日貴
日貴者,又即甲午庚牛羊之類。只有四日,丁酉、丁亥、癸巳、癸卯耳,最怕刑衝破害。
經云:崇為寶也,命為貴也,所以貴人怕三刑六害也。
貴神要聚於日,運行怕空亡,及運行太歲加會,不要魁罡。主人純粹有仁德,有姿色,不傲物,或犯前刑則貧賤。刑沖太甚,貴人生怒,反成其禍,不可不察。日貴有時法異同,須分晝夜貴。日要日貴,夜要夜貴矣。

論日德
日德有五:甲寅、戊辰、丙辰、庚辰、壬戌日是也。
其福要多而忌刑沖,無破害,惡官星,憎財旺加臨會合,怕空亡而忌魁罡,此數者乃格之大忌也。

大抵日德主人性格慈善。日德俱多福必豐厚,運行身旺,大是奇絕。若有財官加臨,別尋他格,方能免非橫之禍。若旺氣已衰,運至魁罡,其死必矣。或未發福,運至魁罡,休囚即好,防生禍患。一脫於此,必能再發,終力微矣,不可不知也。

論日刃
日刃與羊刃同,日刃有戊午、丙午、壬子也。
與陽刃同法,不喜刑衝破害,不喜會合,兼愛七殺,要行官鄉便為貴命。
若四柱中一來會合,必主奇禍。其人目大須長,性剛果毅,無惻隱慈惠之心,有刻薄不恤之意。

三刑、自刑魁罡全,發跡疆場。如或無情或財旺,則主其凶,或有救神,要先審察。如刑害俱全,類皆得地,貴不可言也,安得不舉。獨羊刃以時言之,四柱不要入財鄉,怕沖羊刃。

且如戊日,刃在午、忌行子正財運。壬刃在子,忌行午正財運。庚刃在酉,忌行卯正財運。甲日行戊己並辰戌丑未正財運不妨,忌酉運。丙日刃在午,行申酉庚辛丑不妨,忌子運。大抵羊刃要身旺,喜有物以去之。
經曰:人有鬼人,物有鬼物。逢之不安,去之為福。

且如葛參政命:壬申、壬子、戊午、乙卯。戊日刃在午,喜得乙卯時,正官制伏去了,所以為福也。

論魁罡
夫魁罡者有四:壬辰、庚戌、庚辰、戊戌日是也。
如日位加臨者眾,必是福。運行身旺,發福百端;一見財官,禍患立至。
主人性格聰明,文章振發,臨事有斷,惟是好殺。若四柱有財及官或帶刑殺,禍不可測。倘日獨處,沖者太眾,必是小人,刑責不已,窮必徹骨。運臨財官旺處,亦防奇禍。

論金神
夫金神者,只有三時,癸酉、己巳、乙丑。
金神乃破敗之神,要制伏,入火鄉為勝。如四柱中更帶羊刃七殺,真貴人也。
大抵威猛者,以強暴為能威,苟不專,人得以侮。故必狠暴如虎動,群獸既懾,威德行矣。然太剛必折,不有以制之,則寬猛不濟,何以上履中和之道。故曰有剛者,在馴服調致其和,福祿踵至。其人有剛斷明敏之才,屈強不可馴服之志。運至火鄉,四柱有火局,便為貴命。懼水鄉,則非福也。

論時墓
夫時墓之論,謂財官之墓時論之也。要刑衝破害以開啓鑰,其人必難發于少年。
經曰:少年不發庫中人。
也怕有物以壓之,如丁用辰為官庫,別有戊辰之類制之,則辰不能為官矣,如此難作好命。必乃有物以破其戊,雖得之發福亦淺。
經曰:鬼入墓中,危難者甚,若獨類而長,才亦如之。此是秘言,不可輕泄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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