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二十四司」是城隍爺的重要部下,


據傳是仿造古時候官制吏、戶、禮、兵、刑、工六部,


而其下又各分為四司,總共是二十四司而來,


而依城隍爺官階的高低,所供俸的司爺人數也就不同,


縣城隍-六司;州城隍-十二司;


府城隍(以上)則為二十四司,而各司爺的職務如下:




1.陰陽司:掌理陰陽兩界生與死之各項事務

及安排登錄人、鬼的生辰、死期、富貴、貧賤宿命

於生死簿中。協調各司(部)共同合作處理案件,

及執行上級交付命令處事之。


2.速報司:掌理兵部、禮部與發文之職。


兵部職務為查拘陽間壽終或枉死之亡魂,


並囑令其向報到單位辦理之,


禮部則負責接待賓客辦理禮儀科務。


而發文之職務則乃,接上級命令行文各司(部)或其他單位,


執行上級所交付之任務。

3.功曹司:負責記錄陰陽兩界人、鬼之善行義舉,


呈報於城隍(閻君)備查,作為今生、來世添福贈祿之憑。

4.功過司:負責記錄陰陽兩界人、鬼行善作惡等之操守功與過,


呈報城隍(閻君)存查,善惡報應之依據,


使守法行善者其後代得之昌盛,作惡不法者之子孫殃及苦難。
5.註福司:負責執行賜福添壽之職,


凡陰陽兩界有正直無私,不行邪惡、行善孝悌等之忠良者,


經城隍(閻君)審查認定後,依之規定交由該司執行賜福於德者,


今生、來世應得之「福報」。


6.瘟疫司:掌理降施瘟疫之職,凡地方上如有未守綱常,


不遵倫道、婦道、行事欺詐、逆理等之情事觸怒上蒼、


經上蒼(玉帝)降旨施予瘟疫,以示懲戒時,均由該司接旨執行。
7.感應司:掌理陰陽間人鬼祈禱之事,將其記錄並呈予城隍查照,


城隍(閻君)再依人麼於世功與過,和祈求之事審裁定後,


交由該司執行祈者應得之願。

8.罪惡司:掌理行刑罰惡之職。凡於陰陽兩界之罪行,


經判定後均由該司依刑罰條例執行之,令罪者嚐盡嚴厲之刑,


且遺殃其子孫受苦。

9.功考司:監督陰陽兩界考試之職及負責考核人鬼功過之操守


與地府各部單位工作之績效,列表呈予上級有查,俾為獎懲之依據。

10.記功司:掌理陰陽兩界人、鬼及地府各部單位褒將之職。


凡於陰陽界有善行義舉之人鬼及各部單位工作績效有功者,


經查定後依獎懲條例,由該司執行論功行賞,


單位有過者嚴處或調職。

11.事到司:負責管理陰陽界亡魂玉地府報到之一切事項。


安排亡魂向負責單位辦理報到,若枉死者則向枉死城辦理,


如壽終者則直往十殿王府報到,以免亡魂於地府雜亂無序。


 
12.監獄司:負責管理各級監獄之職。凡至地府報到之亡魂,


不論已否判審,均須管於監獄中等候發落,


若有判審論定者則由該司執行之。  


13.賞法司:掌管賞法律文簿之職。

城隍(閻君)於審理陰陽間忠良孝悌及恪守綱常倫理之德者後,

由該司依賞法律文之條例,給於德者應賞之「善報」。


14.巡察司:負責陰陽兩界日夜查巡職,


觀查及追蹤人與鬼之言行舉止,有否為非作歹或濟世行善,


將之做為記錄並列表呈報予城隍(閻君)備查。


15.刑法司:掌理刑法簿與執行刑罰之單位。當城隍(閻君)


審定作惡之鬼後,由讓司依照刑法之規定、執行各項刑科、


使欺詐,忤逆親人、不守婦道、暴殄天物等之為非者,


受最嚴厲之處刑。
16.察過司:負責視察陰陽兩界人、鬼之善惡與功過,


作成記錄呈於城隍(閻君)備查,以作此後獎懲之依據,


該司也是執行褒善獎良,刑奸罰惡之單位。



17.見錄司:掌理陰陽間人鬼善惡記錄薄。當城隍(閻君)


審理之亡魂時,均依該之記錄獎懲予亡魂,使之得應善惡之報。
18.來錄司:掌理陰陽兩界人鬼至地府報到名冊登錄之職。


並將報到亡魂的姓名、籍貫、生辰與逝世年月日時間


及報到時間登錄之,呈文於城隍(閻君)存查。
19.警報司:負責警告、糾正陰陽兩界有不法言行、


如偷、搶、欺、詐、販毒等存邪惡之念,為非擅作者,


凡被查察之,先予嚇阻警告,如不依善勸或明知故犯,


該司則呈報相關單位,以嚴厲處之,並宣導善、惡有報之輪迴因果。



20.賞善司:負責褒獎陰陽兩界行善有德者,凡良行義舉之人鬼,


經查屬判定後,交由該司依賞法簿條例施行之。使德者得予善果,


並賜其後代昌盛。



21.庫官司:掌理地府金融之職。凡亡魂之陽間子孫或百姓


所焚化紙銀庫錢,均由該司點收與發放。


及審核各部單位財務之收支。



22.改原司:負責記錄陰陽兩界人鬼籍貫之職,


並巡察投胎轉世者之出生戶籍地和陽間失蹤者


(如戰爭、災禍等於外身故者),及管理予地府報到之亡魂,


將其安排再歸回「原來」之戶籍,並書表呈報城隍備查。


 
23.保健司:掌理陰陽保健簿之職。凡陰陽兩界之行善,


作惡者,經城隍(閻君)審定後,


交由該司依保健條例執行降於受審者,


今生來世身心健朗或是百病纏身。


24.人丁司:負責陰陽兩界人口增減,


凡陰陽間人鬼之善行與惡舉經各單位審定後交由該司登錄,


並管理其子孫後代或來世家庭人丁...之職,


及執行安排六生道輪迴之轉,並書表呈於城隍查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