酗酒



酒 精 濃 度 會 轉 變



根 據 美 國 的 研 究 顯 示 , 九 成 以 上 的 成 人 有 飲 酒 習 慣 , 而 一 半 的 男 性 會 有 與 喝 酒 有 關 的 問 題 。 約 一 成 男 性 和 3% 至 5% 的 女 性 是 慢 性 酗 酒 者 。


酒 精 對 人 體 的 影 響 因 人 而 異 , 與 喝 酒 分 量 、 速 度 、 胃 內 是 否 有 其 他 物 體 等 亦 很 有 關 係 , 以 同 樣 的 酒 精 濃 度 而 言 , 如 酒 精 濃 度 正 上 升 , 其 生 理 影 響 較 濃 度 正 在 下 降 時 為 顯 著 。


雖 然 大 部 分 國 家 的 法 定 醉 酒 標 準 都 是 訂 在 每 100 毫 升 血 液 含 0.05 至 0.1 克 的 水 平 , 但 一 般 而 言 , 只 需 飲 一 至 兩 杯 , 即 在 酒 精 濃 度 0.02 至 0.03 克 的 水 平 , 即 已 有 神 經 中 樞 系 統 受 抑 壓 現 象 。 雙 倍 於 法 定 醉 酒 濃 度 的 水 平 , 一 般 人 已 會 酩 酊 大 醉 , 而 三 至 四 倍 此 濃 度 已 能 致 命 。


現 代 的 年 輕 人 很 多 會 在 飲 酒 時 同 時 服 食 很 多 各 類 的 軟 性 藥 物 , 這 些 藥 物 基 本 上 都 是 神 經 中 樞 的 抑 制 劑 , 對 酒 精 的 生 理 作 用 有 加 強 的 影 響 。



酒 精 對 各 系 統 的 影 響



經 常 飲 酒 的 人 , 身 體 的 細 胞 對 酒 精 很 早 便 作 出 一 系 列 的 適 應 , 肝 臟 是 人 體 將 酒 精 代 謝 的 主 要 器 官 , 在 喝 酒 約 兩 星 期 之 後 , 能 夠 將 酒 精 消 除 的 功 能 提 高 三 成 , 故 經 常 喝 酒 者 能 夠 耐 受 更 多 的 酒 精 。


人 體 的 細 胞 對 酒 精 的 存 在 亦 作 出 很 多 相 應 的 變 化 , 甚 至 引 致 細 胞 不 得 不 依 賴 酒 精 才 能 正 常 的 運 作 , 這 可 能 就 是 為 何 有 酗 酒 的 人 會 有 不 飲 酒 便 會 有 極 度 不 適 的 現 象 。



酒 依 賴 和 酒 中 毒



酒 是 一 種 麻 醉 劑 。 一 次 大 量 飲 用 會 引 致 可 逆 性 的 中 毒 現 象 , 就 是 一 般 人 所 謂 的 醉 酒 了 。 病 人 長 期 反 覆 大 量 飲 酒 , 軀 體 和 精 神 兩 方 面 都 發 生 病 理 改 變 , 社 會 功 能 會 因 此 而 受 損 。 長 期 反 覆 飲 酒 者 會 導 致 像 藥 物 依 賴 那 樣 的 精 神 依 賴 和 軀 體 依 賴 , 所 以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(WHO) 提 出 了 「 酒 依 賴 綜 合 症 」 的 概 念 , 在 酒 依 賴 發 展 的 過 程 中 可 出 現 慢 性 酒 中 毒 性 的 精 神 障 礙 和 軀 體 損 害 。



酒 依 賴 綜 合 症



酒 依 賴 綜 合 症 的 主 要 特 徵 為 渴 望 得 到 酒 , 這 種 渴 望 往 往 非 常 強 烈 , 難 以 克 制 。 患 者 一 般 都 有 長 期 或 反 覆 飲 酒 的 歷 史 , 對 飲 酒 有 強 烈 的 渴 求 。
表 現 :





  1. 為 了 飲 酒 而 放 棄 其 他 的 活 動 和 娛 樂 。
  2. 明 知 飲 酒 有 害 , 卻 繼 續 飲 用 , 或 者 強 詞 奪 理 地 為 自 己 的 行 為 辯 護 , 或 想 控 制 自 己 不 飲 或 少 飲 , 卻 做 不 到 或 反 覆 失 敗 。
  3. 不 擇 手 段 以 求 得 到 酒 。
  4. 飲 酒 時 有 異 常 快 感 , 不 飲 時 則 感 到 痛 苦 難 忍 。
  5. 耐 受 能 力 : 嚴 重 的 依 賴 者 只 有 大 量 飲 酒 才 能 得 到 較 低 劑 量 的 效 應 。
  6. 固 執 地 飲 酒 , 不 顧 其 明 顯 的 軀 體 或 精 神 的 損 害 而 改 變 。
  7. 停 飲 時 會 出 現 嚴 重 的 戒 斷 綜 合 症 。 長 時 間 和 大 量 飲 酒 者 絕 對 或 相 對 戒 酒 時 會 出 現 一 組 症 狀 , 就 是 所 謂 的 戒 斷 綜 合 症 了 , 症 狀 包 括 :




  1. 植 物 神 經 系 統 功 能 亢 進 , 例 如 : 心 跳 加 速 、 出 汗 等 。
  2. 手 部 震 顫 。
  3. 失 眠 。
  4. 惡 心 或 嘔 吐 。
  5. 視 幻 覺 、 觸 幻 覺 、 聽 幻 覺 、 錯 覺 。
  6. 焦 慮 。
  7. 癲 癇 大 發 作 , 即 全 身 抽 筋 。

急 性 酒 精 中 毒



普 通 人 一 次 大 量 飲 酒 之 後 , 多 數 會 產 生 正 常 的 一 系 列 的 生 理 反 應 , 臨 床 過 程 通 常 可 分 為 興 奮 期 、 麻 痹 期 和 睡 眠 期 。




興 奮 期
興 奮 期 由 飲 酒 開 始 逐 漸 發 生 。 由 於 抑 制 功 能 的 削 弱 出 現


情 緒 興 奮 。 通 常 的 表 現 為 歡 欣 、 多 話 、 與 熟 人 的 關 係 更 加 融 洽 、 對 陌 生 人 也 無 拘 無 束 、 表 情 滿 意 、 精 力 充 沛 和 有 幸 福 感 , 同 時 伴 有 面 部 潮 紅 、 心 率 加 快 、 呼 吸 急 促 及 有 各 種 的 反 射 亢 進 , 在 這 個 階 段 意 識 並 無 改 變 , 自 控 的 能 力 並 無 明 顯 減 弱 。


麻 痹 期
興 奮 期 進 一 步 發 展 , 麻 痹 期 便 開 始 了 。 患 者 的 意 識 逐 漸 進 入 混 濁 狀 態 , 思 維 進 一 步 脫 離 正 常 的 抑 制 , 興 奮 更 加 明 顯 , 欣 快 感 覺 更 加 鮮 明 , 聯 想 更 為 加 快 , 情 感 顯 現 明 顯 高 漲 , 表 現 得 無 憂 無 慮 , 易 於 被 激 惹 或 情 緒 不 穩 , 自 我 中 心 、 有 誇 大 體 驗 , 說 話 大 聲 、 態 度 傲 慢 , 運 動 興 奮 , 可 以 不 顧 及 周 圍 而 大 聲 喊 叫 , 騷 動 , 敲 桌 子 等 。 有 時 亦 會 因 小 故 而 表 現 攻 擊 性 的 行 為 。 亦 有 些 醉 酒 者 其 基 本 情 緒 不 是 歡 欣 和 滿 意 , 而 是 激 情 和 抑 郁 混 合 在 一 起 , 醉 酒 者 把 平 時 壓 抑 的 情 緒 和 不 滿 的 事 發 洩 出 來 , 常 出 現 悲 哀 、 傷 感 、 厭 世 等 現 象 。


麻 痹 的 症 狀
隨 之 而 起 的 是 麻 痹 的 症 狀 , 包 括 運 動 機 能 失 調 、 步 態 不 穩 、 說 話 不 清 , 手 眼 震 顫 等 , 精 神 興 奮 症 狀 隨 之 消 失 。 患 者 情 緒 變 得 溫 和 , 活 動 欲 求 減 低 , 漸 漸 進 入 睡 眠 期 , 但 經 過 一 段 睡 眠 之 後 , 情 緒 便 會 恢 復 正 常 。 亦 有 小 部 分 病 人 會 有 複 雜 性 醉 酒 的 現 象 , 它 也 是 在 大 量 飲 酒 過 程 中 或 之 後 , 急 速 出 現 的 強 烈 的 精 神 運 動 性 興 奮 , 會 有 比 普 通 醉 酒 有 更 長 時 間 的 意 識 障 礙 , 整 個 麻 痹 時 間 延 長 , 正 常 的 社 交 禮 儀 紊 亂 , 不 能 保 持 自 我 , 正 常 的 人 格 控 制 體 系 和 正 常 意 志 支 配 受 到 破 壞 , 喪 失 了 基 本 的 人 格 狀 態 。




複 雜 性 醉 酒 患 者 對 較 深 的 意 識 混 濁 狀 態 , 亦 處 於 強 烈 性 運 動 興 奮 中 , 被 刺 激 後 產 生 妄 想 觀 念 , 受 這 些 不 正 常 思 想 支 配 會 導 致 傷 人 , 與 人 毆 鬥 等 行 為 。



慢 性 酒 精 中 毒



慢 性 酒 精 中 毒 之 患 者 往 往 會 有 幻 覺 的 產 生 , 大 部 分 都 是 有 酒 依 賴 的 狀 態 下 , 習 慣 性 飲 酒 或 者 停 飲 之 後 , 出 現 幻 覺 及 有 關 的 精 神 障 礙 。 通 常 這 些 幻 覺 是 在 意 識 清 晰 狀 態 下 出 現 的 , 多 數 是 聽 到 很 多 不 存 在 的 聲 音 , 可 持 續 數 日 或 甚 至 數 月 , 聽 到 的 內 容 多 數 具 有 威 脅 性 , 患 者 會 因 此 而 產 生 強 烈 的 情 感 及 言 語 反 應 , 嚴 重 者 甚 至 可 能 因 此 自 殺 。 在 患 覺 和 繼 發 性 妄 想 的 支 配 下 , 患 者 會 有 刑 事 犯 罪 的 傾 向 。


慢 性 酒 精 中 毒 患 者 亦 可 以 在 大 量 飲 酒 或 突 然 停 飲 之 後 出 現 痙 攣 的 現 象 , 這 類 似 癲 癇 的 表 現 在 臨 床 上 稱 為 酒 精 性 癲 癇 , 發 作 在 戒 酒 後 二 十 四 小 時 之 內 , 發 作 前 可 有 震 顫 、 出 汗 、 譫 妄 等 現 象 , 然 後 有 全 身 痙 攣 的 現 象 。 震 顫 譫 妄 (Delirium Tremens) 是 一 種 很 特 別 的 慢 性 酒 精 中 毒 情 況 , 多 發 生 在 持 續 性 大 量 飲 酒 十 多 年 以 上 的 「 酒 鬼 」 身 上 , 由 於 戒 酒 或 因 軀 體 、 精 神 疾 病 而 減 少 飲 酒 數 天 之 內 , 突 然 會 有 精 神 狀 態 的 變 化 。




發 作 時 有 意 識 障 礙 , 呈 混 濁 狀 態 , 對 外 界 的 刺 激 可 能 有 強 烈 的 反 應 , 幻 覺 多 數 以 視 覺 方 面 為 主 , 有 豐 富 鮮 明 的 內 容 , 例 如 生 動 的 蛇 蟲 鼠 蟻 類 的 小 動 物 , 令 患 者 有 如 身 歷 其 境 , 故 會 出 現 極 明 顯 的 精 神 運 動 性 興 奮 。 興 奮 的 同 時 會 有 焦 慮 不 安 、 恐 懼 的 表 現 。 在 此 的 同 時 , 患 者 亦 會 有 四 肢 、 軀 幹 等 震 顫 的 現 象 。


有 震 顫 譫 妄 的 患 者 , 同 時 亦 會 有 植 物 神 經 系 統 受 刺 激 的 現 象 , 症 狀 包 括 大 汗 淋 漓 、 瞳 孔 擴 大 、 血 壓 升 高 等 。



如 何 治 療 ?



  1. 對 於 急 性 酒 精 中 毒 , 即 醉 酒 者 一 般 不 需 進 行 特 殊 處 理 ,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之 後 , 肝 臟 自 然 可 以 消 除 體 內 的 酒 精 , 對 那 些 有 嚴 重 興 奮 狀 態 的 患 者 , 則 應 該 接 受 監 護 , 以 防 止 可 能 引 起 的 社 會 問 題 , 例 如 傷 人 和 保 護 醉 酒 者 自 己 。
  2. 酒 依 賴 患 者 對 酒 有 強 烈 的 渴 求 和 身 體 有 依 賴 酒 精 , 才 能 運 作 , 故 往 往 會 不 能 自 拔 。 在 這 情 形 下 , 進 院 接 受 治 療 可 有 幫 助 。
  3. 戒 酒 治 療 一 般 不 用 遞 減 法 , 而 應 採 用 一 次 過 戒 斷 的 方 法 , 而 在 治 療 強 烈 的 症 狀 時 , 可 採 用 鎮 靜 藥 物 或 抗 焦 慮 物 , 當 戒 斷 症 狀 消 失 之 後 , 便 可 迅 速 將 替 代 物 遞 減 , 以 免 病 者 又 得 到 另 外 的 依 賴 物 。
  4. 有 一 種 名 為 「 戒 酒 硫 」 的 藥 物 , 是 能 令 酗 酒 者 服 後 再 飲 酒 時 生 惡 心 、 嘔 吐 、 面 紅 、 心 跳 等 症 狀 , 使 他 厭 惡 飲 酒 。 一 般 服 此 藥 後 五 天 不 能 飲 酒 , 如 大 量 飲 酒 會 產 生 危 險 , 故 要 在 有 監 察 的 情 況 下 , 才 可 使 用 。
  5. 其 他 對 治 療 酗 酒 有 效 的 方 法 包 括 : 抗 精 神 病 藥 物 治 療 、 行 為 療 法 和 營 養 方 面 的 支 持 療 法 等 。
  6. 在 康 復 期 間 亦 應 注 意 改 善 病 人 的 生 活 環 境 , 給 予 適 當 鼓 勵 , 糾 正 其 心 理 問 題 , 並 介 紹 他 們 參 加 戒 酒 組 織 , 通 過 有 關 的 講 解 、 指 導 、 討 論 等 , 加 強 患 者 對 戒 酒 的 決 心 。

要 點 一 : 認 識 酒 的 成 分



酒 的 主 要 成 分 是 酒 精 , 即 「 乙 醇 」 , 它 是 由 醣 類 , 即 碳 水 化 合 物 發 酵 而 形 成 的 , 只 要 加 入 酵 母 菌 , 各 種 的 含 澱 粉 質 的 食 物 都 會 發 酵 , 產 生 酒 精 。


各 種 不 同 的 酒 之 分 別 主 要 是 材 料 不 同 和 調 味 不 同 , 而 酒 精 的 含 量 , 則 各 種 酒 類 都 有 特 殊 特 徵 , 含 有 高 分 量 酒 精 的 酒 類 , 製 作 時 是 經 過 蒸 餾 這 步 驟 , 因 酒 精 的 沸 點 較 水 分 為 低 , 故 蒸 餾 時 酒 精 先 蒸 發 , 冷 凝 後 酒 精 的 濃 度 便 增 加 了 。


外 國 的 酒 類 如 拔 蘭 地 、 威 士 忌 、 伏 特 加 , 所 含 的 酒 精 濃 度 與 中 國 白 酒 相 若 。



要 點 二 : 入 侵 過 程



飲 入 體 內 的 酒 精 80% 由 小 腸 上 段 吸 收 。


空 腹 飲 酒 時 , 一 小 時 內 有 60% 被 吸 收 , 2 小 時 的 吸 收 量 已 達 95% 。 如 胃 內 有 食 物 存 在 , 可 延 遲 酒 精 的 吸 收 。


酒 精 被 吸 收 後 , 通 過 血 液 遍 及 全 身 , 約 90% 在 肝 臟 內 被 乙 醇 脫 氫  和 過 氧 化 氫  氧 化 為 乙 醛 , 最 後 會 被 氧 化 為 二 氧 化 碳 和 水 。 少 量 (2%) 的 酒 精 會 不 經 氧 化 而 緩 慢 經 肺 和 腎 臟 排 出 。



要 點 三 : 毒 害 手 段



酒 精 是 有 毒 物 質 , 是 中 樞 神 經 抑 制 劑 , 作 用 於 大 腦 皮 層 , 表 現 為 興 奮 , 導 致 皮 膚 下 中 樞 和 小 腦 活 動 受 累 , 繼 之 影 響 其 他 腦 部 的 運 作 , 抑 制 呼 吸 中 樞 , 嚴 重 者 會 引 致 呼 吸 和 循 環 衰 竭 。 除 了 在 神 經 中 樞 系 統 中 的 作 用 之 外 , 酒 精 對 食 管 、 腸 胃 道 、 胰 臟 、 肝 臟 等 都 有 很 嚴 重 的 副 作 用 , 而 且 酗 酒 者 生 癌 腫 的 機 會 , 亦 遠 較 普 通 不 喝 酒 的 人 為 高 。 酒 精 亦 會 導 致 造 血 系 統 功 能 紊 亂 、 性 機 能 障 礙 、 胎 兒 發 展 畸 形 、 肌 肉 系 統 疾 病 和 循 環 系 統 機 能 障 礙 等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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